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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人员及职责

时间:2023-05-10 作者: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人员及职责

                    教研室人员:孔宪华、李林、杨文仙、刘开法、尼玛次仁、张广亮(兼职教师)

教研室是按课程和学科建立的学院教学基层单位,负责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完成好本教研室的各项教学和科研等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展开教研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

2.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建设工作、理论学习工作以及教师培训和进修等工作,关心爱护教师的生活,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协调好教师之间的关系,增强教师室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

3.复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防止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好对本教研教师的定期和不定期听课,并及时反馈听课建议以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

4.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好每一次的教研活动,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组织集体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互相交流教学经验。

5.认真按照教学任务书做好本教研室课程的排课工作,落实好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报院教务人员审核。

6.负责安排期末考试试卷的出题以及试卷的印制质量的把关工作,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负责安排试卷的发送人员以及考试的正常进行,组织安排教师做好阅卷和报送成绩工作并对教师的完成进度进行检查督促。

7.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制定教研室新进教师计划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负责本教研室各类荣誉称号和奖项的推荐工作。

9.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10.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