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作者: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次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人员及职责
教研室人员:刁海青、曲姿璇、曾燕、刘玉、合小旭、崔彦哲(兼职教师)
1.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认真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校院两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组织制订本室教学工作学期、学年计划,设计教学实践活动,并负责具体实施落实。
4.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研究教学内容、探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设计教研课题;认真执行听、看、査、评课制度,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教学质量,并积极培养青年教师。
5.具体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期末考试的命题、审核、评分、质量分析等)。同时,积极承担本专科、研究生专业课程和其它思政公共课程教学任务。
6.落实本室教学工作必需的教材、讲义、参考资料(含音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7.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做好团队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